以下为您提供四种常见的优秀股权激励方案范本,供您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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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一:股票期权激励方案
一、激励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二、激励对象
1.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 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3. 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
三、激励额度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X]万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X]%。
四、行权价格
本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X]元/股。
五、行权条件
1.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 以[具体会计年度]为考核年度,公司净利润较上一年度增长率不低于[X]%。
– 考核年度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X]%。
2.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 根据公司制定的绩效考核办法,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
六、行权安排
1. 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予日起满[X]年后,激励对象在可行权日内按[X]%、[X]%、[X]%的比例分三期行权。
2. 激励对象必须在期权有效期内行权完毕,有效期结束后,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七、禁售期
1.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X]%;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 激励对象为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X]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八、调整方法和程序
1. 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当出现前述情况时,由董事会决定调整方法和程序,并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九、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十、其他
1. 本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2. 本方案的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方案二:限制性股票激励方案
一、激励目的
同方案一
二、激励对象
同方案一
三、激励额度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X]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X]%。
四、授予价格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X]元/股。
五、限售期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X]年内为限售期。在限售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方案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予以锁定,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六、解除限售条件
1.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 以[具体会计年度]为考核年度,公司净利润较上一年度增长率不低于[X]%。
– 考核年度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X]%。
2.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 根据公司制定的绩效考核办法,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
七、解除限售安排
1.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满[X]年后,激励对象在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情况下,按[X]%、[X]%、[X]%的比例分三期解除限售。
2. 若激励对象未能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将按照本方案的规定回购并注销其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八、回购注销
1. 若激励对象因离职、触犯法律法规等原因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以授予价格回购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 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公司应当按照调整后的数量和价格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
九、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同时确认所有者权益。
十、其他
同方案一
方案三:员工持股计划激励方案
一、激励目的
同方案一
二、参与对象
公司员工,包括管理层、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其他对公司发展有突出贡献的员工。
三、资金来源
员工自筹资金,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员工提供财务资助。
四、持股规模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X]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 1 元,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份数上限为[X]万份。
五、股票来源
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公司股票。
六、存续期和锁定期
1.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X]年,自本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
2. 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X]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
七、管理模式
本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公司成立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作为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机构,代表员工持股计划行使股东权利。
八、权益处置
1. 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员工所持有的本计划份额不得转让、用于担保、偿还债务或作其他类似处置。
2. 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如员工持股计划资产仍包含标的股票,由管理委员会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九、其他
同方案一
方案四:虚拟股票激励方案
一、激励目的
同方案一
二、激励对象
同方案一
三、激励额度
公司虚拟股票的总股数为[X]万股。
四、授予价格
虚拟股票的授予价格为[X]元/股。
五、分红权
激励对象享有与虚拟股票对应的公司净利润分红权,但不享有投票权、转让权和继承权等其他权利。
六、业绩考核
1.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 以[具体会计年度]为考核年度,公司净利润较上一年度增长率不低于[X]%。
– 考核年度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X]%。
2.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 根据公司制定的绩效考核办法,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
七、兑现方式
1. 公司根据当年的业绩完成情况,确定虚拟股票的分红金额。
2. 激励对象的虚拟股票分红收益在考核年度结束后一次性兑现。
八、终止与调整
1. 若公司发生重大资产重组、合并、分立等重大事项,公司有权对虚拟股票激励方案进行调整或终止。
2. 若激励对象离职、触犯法律法规或出现其他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情况,公司有权取消其虚拟股票激励资格,并收回其已获得的虚拟股票分红收益。
九、其他
同方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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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方案仅为示例,您在实际制定股权激励方案时,需要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发展战略和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详细设计和完善。如有需要,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或财务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