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为您提供的一份企业信用(合同)管理制度的模板范本,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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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用(合同)管理制度
一、总则
1. 为加强企业信用(合同)管理,规范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防范经营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及所属各单位、部门与国内外各类经济主体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以下统称合同)的管理。
3. 企业信用(合同)管理应当遵循依法合规、诚实信用、风险防控、协同高效的原则。
二、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及职责
1. 设立信用(合同)管理领导小组,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其主要职责是:
– 审议和批准企业信用(合同)管理的方针、政策和制度;
– 研究和决定企业信用(合同)管理的重大事项;
– 协调和解决企业信用(合同)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2. 设立信用(合同)管理部门,负责企业信用(合同)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 拟定和完善企业信用(合同)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 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起草和审查,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
– 负责合同的登记、编号、归档和保管,建立合同管理台账;
– 监督合同的履行,处理合同纠纷和违约事宜;
– 开展合同信用评价,建立客户信用档案;
– 组织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三、合同的签订
1. 签订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原则,符合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
2. 合同签订前,应当对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信用状况、履约能力等进行调查和评估,必要时可以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调查和评估。
3. 合同的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完整,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
4. 重大合同应当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订,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订合同的权利。
5. 合同签订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四、合同的审查
1. 建立合同审查制度,合同签订前应当经过内部审查程序。
2. 合同审查的内容包括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公平性、可行性等方面。
3. 合同审查应当由信用(合同)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必要时可以征求法律顾问的意见。
4. 合同审查人员应当认真履行审查职责,提出审查意见,并对审查结果负责。
五、合同的履行
1. 合同签订后,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
2. 建立合同履行跟踪制度,及时掌握合同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情势变更等法定事由,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处理。
4. 对方当事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要求对方履行义务或者承担违约责任。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的条件和程序。
2. 合同变更和解除应当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
3. 因不可抗力、情势变更等法定事由需要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处理。
七、合同纠纷的处理
1. 建立合同纠纷处理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合同纠纷。
2. 合同纠纷发生后,应当首先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 处理合同纠纷应当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八、客户信用管理
1. 建立客户信用档案,对客户的信用状况进行记录和评价。
2. 客户信用评价应当综合考虑客户的基本情况、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信用记录等因素。
3. 根据客户的信用评价结果,制定相应的信用政策,对信用良好的客户给予优惠和支持,对信用不良的客户采取限制和防范措施。
九、监督检查与考核
1. 信用(合同)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所属各单位、部门的信用(合同)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 建立信用(合同)管理考核制度,对所属各单位、部门和合同管理人员的信用(合同)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和评价,考核结果作为绩效评价和奖惩的依据。
十、附则
1. 本制度由信用(合同)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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