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为您提供的一份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的模板范本,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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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合伙协议》
一、总则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2. 本企业为普通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全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3. 本协议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二、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1. 合伙企业名称:[企业名称]
2. 主要经营场所地点:[经营地址]
三、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
1. 合伙目的:[阐述合伙的目的,如共同开展业务、获取利润等]
2. 合伙企业经营范围:[具体明确的经营范围]
四、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1. 合伙人 1:
– 姓名:[姓名 1]
– 住所:[住所地址 1]
–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1]
2. 合伙人 2:
– 姓名:[姓名 2]
– 住所:[住所地址 2]
–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2]
3. ……
五、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1. 合伙人 1 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等]出资,计人民币[具体金额 1]元,占合伙企业总出资额的[百分比 1]%。
– 出资方式:[详细说明出资方式,如现金、房产评估价值等]
– 缴付期限:[具体的出资缴付时间]
2. 合伙人 2 以[出资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具体金额 2]元,占合伙企业总出资额的[百分比 2]%。
– 出资方式:[详细说明]
– 缴付期限:[时间]
3. ……
六、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1. 利润分配:合伙企业的利润按照各合伙人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2. 亏损分担:合伙企业的亏损按照各合伙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七、合伙事务的执行
1. 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2. 委托[合伙人姓名]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
3.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权限包括但不限于:
– 代表合伙企业开展业务活动;
– 订立合同;
– 管理企业的日常运营;
– 决定企业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 制定企业的管理制度。
八、入伙与退伙
1. 入伙
– 新合伙人入伙,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 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 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 退伙
– 自愿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退伙:
– 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 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 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 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 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 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 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 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 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 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 未履行出资义务;
–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 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 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九、争议解决办法
1.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争议,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
2. 如协商不成,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1.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 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 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 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 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法定人数]天;
– 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 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2. 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具体期限]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3. 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
– 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 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
– 清缴所欠税款;
– 清理债权、债务;
– 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 代表合伙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
十一、违约责任
1. 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2. 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他事项
1. 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
2. 本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事项,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依照《合伙企业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3. 本协议一式[份数]份,合伙人各执一份,合伙企业留存一份,报登记机关一份。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合伙人 1 签字] [合伙人 2 签字] ……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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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在签订合伙协议之前,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