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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免费合同模板-一键下载

以下为您提供一份建筑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范本示例,您可以根据具体项目的需求进行修改和完善。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具体编号]


招 标 人: [招标人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日 期: [具体日期]


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批准部门]以[批准文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招标人名称],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出资比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具体地点]

2.2 项目建设规模:[具体规模描述]

2.3 招标范围:[具体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4 计划工期:[工期天数]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类别及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专业及等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指定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文件售价]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投标截止时间],地点为[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招标人名称]

地址:[招标人地址]

联系人:[联系人姓名]

电话:[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联系人:[联系人姓名]

电话:[联系电话]


二、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 1.1.2 | 招标人 | 名称:[招标人名称]
地址:[招标人地址]
联系人:[联系人姓名]
电话:[联系电话] |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联系人:[联系人姓名]
电话:[联系电话] |

| 1.1.4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 1.1.5 | 建设地点 | [具体地点] |

| 1.2.1 | 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 |

| 1.2.2 | 出资比例 | [出资比例] |

| 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1.3.1 | 招标范围 | [具体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 1.3.2 | 计划工期 | 计划工期:[工期天数]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竣工日期] |

| 1.3.3 | 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资质条件:具备[资质类别及等级]资质
财务要求:[具体财务要求]
业绩要求:[具体业绩要求]
信誉要求:[具体信誉要求]
项目经理资格:具备[专业及等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其他要求:[其他要求,如技术负责人资格等] |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 |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 1.11 | 分包 | 不允许 |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如有,列出其他材料名称]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截止时间] |

| 2.2.2 | 投标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 |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 在收到澄清后[确认时间]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

| 2.3.1 | 招标文件的修改 | 在投标截止时间[修改时间]天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修改时间]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如有,列出其他材料名称]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有效期天数]天 |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具体形式,如银行转账、保函等]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保证金金额]
递交截止时间:[截止时间] |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具体年份,如近三年] |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 [具体年份,如近三年] |

| 3.5.5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 [具体年份,如近三年] |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 3.7.3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

| 3.7.4 | 投标文件份数 | 正本[份数]份,副本[份数]份,电子版[份数]份(如有) |

| 3.7.5 | 装订要求 | [具体装订要求] |

| 4.1.2 | 封套上写明 | 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 |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 |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 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开标地点] |

| 5.2 | 开标程序 | 密封情况检查:[检查人员]
开标顺序:[开标顺序] |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人数]人,其中招标人代表[人数]人,专家[人数]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依法组建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 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 |

| 7.3.1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具体形式,如银行转账、保函等]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保证金金额]
递交时间:[递交时间] |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如有,列出其他补充内容] |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1.11.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1.2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澄清时间]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澄清时间]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修改时间]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修改时间]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投标保证金;

(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6)施工组织设计;

(7)项目管理机构;

(8)资格审查资料;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有效期天数]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退还时间]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 “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