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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安全协议-免费合同模板-一键下载

以下是一份建筑工程施工安全协议范本,供您参考: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协议》


甲方(发包方):

公司名称:[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地址:[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乙方(承包方):

公司名称:[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地址:[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拟进行[建筑工程名称]的施工,乙方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和能力,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该工程的施工安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建筑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工程地点]

3. 工程内容:[具体工程内容]


二、施工期限

计划开工日期:[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竣工日期]

总工期:[工期天数]


三、安全目标

1. 杜绝因工死亡事故,重伤率控制在[X]‰以内,轻伤率控制在[X]%以内。

2. 杜绝重大机械事故、火灾事故、急性中毒事故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3. 确保达到[具体安全标准,如市级或省级安全文明工地]的安全标准。


四、甲方的安全责任

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2. 甲方不得对乙方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3. 甲方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4. 甲方不得明示或者暗示乙方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5. 甲方在开工前应当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对乙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五、乙方的安全责任

1. 乙方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2. 乙方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3. 乙方应当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

4. 乙方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5. 乙方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乙方应当做好现场防护。

6. 乙方应当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应当符合卫生标准。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7. 乙方应当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8. 乙方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9. 乙方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10. 乙方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

11. 乙方使用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应当按照规定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

12. 乙方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费由施工单位支付。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六、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1. 安全防护措施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安全警示标志、消防设施等)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乙方应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2. 如因乙方未按照规定使用安全防护措施费用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七、事故处理

1. 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时,乙方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并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报告。

2. 乙方应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报告甲方。

3. 因乙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因双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根据责任大小,双方分担相应的责任和费用。


八、违约责任

1. 若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具体金额]元,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2. 若因乙方违反安全规定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乙方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还应承担政府相关部门对甲方的处罚及甲方因此遭受的其他损失。


九、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交付使用且双方结清安全费用后终止。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调整。在签订协议前,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协议的法律效力和双方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