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为您提供的一份多人合伙的公司股份合作协议书范本,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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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份合作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戊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各方均有意共同投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就公司的经营管理、利润分配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具体名称]
2. 经营范围:[具体范围]
3. 注册资本:[具体金额]
4. 法定代表人:[具体姓名]
二、股东及其出资
1. 甲方以货币出资人民币[X]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X]%;
2. 乙方以货币出资人民币[X]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X]%;
3. 丙方以货币出资人民币[X]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X]%;
4. 丁方以货币出资人民币[X]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X]%;
5. 戊方以货币出资人民币[X]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X]%。
各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X]日内将各自的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账户。
三、股东权利和义务
1. 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 参加股东会并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 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 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监事;
– 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 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 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2. 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 遵守公司章程;
– 按时足额缴纳出资;
– 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 不得抽逃出资;
– 保守公司商业秘密。
四、股权转让
1.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
2.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3.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五、公司的组织机构
1. 股东会
–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召开[X]次。临时会议由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
– 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 董事会
– 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X]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X]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 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 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3. 监事会
– 公司设监事会,成员为[X]人,其中股东代表[X]人,职工代表[X]人。监事会中的股东代表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任期每届为[X]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检查公司财务;
–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 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 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 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六、公司的经营管理
1.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2. 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 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 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 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七、财务、会计
1.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2.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 资产负债表;
– 利润表;
– 现金流量表;
–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财务情况说明书。
3.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4.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5.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6.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八、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
1. 公司的利润分配按照各股东的出资比例进行。
2. 公司的亏损由各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分担。
九、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规定足额缴纳出资的,应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其应出资额的[X]%作为违约金。
2.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 本协议的变更或解除须经全体股东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
2. 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的,各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一、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条款
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各方协商补充,并以书面形式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3. 本协议一式[X]份,各方各执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戊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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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这份协议范本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对协议中的条款有任何疑问或者需要进一步的修改,欢迎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