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一份较为全面和优秀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范本,您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修改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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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发包方):
姓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
姓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拟在[工程地点]进行[工程名称]的建设,乙方具备相应的建筑施工资质和能力,双方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本工程的施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工程地点]
3. 工程内容:[具体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建筑面积、装修标准等]
4. 工程规模:[工程规模,如建筑面积、层数等]
5.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相关批准文号]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详细说明乙方承包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安装、装饰装修等]
三、合同工期
1. 开工日期:[预计开工日期]
2. 竣工日期:[预计竣工日期]
3.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总工期天数]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明确工程质量应达到的标准,如合格、优良等]
五、合同价款
1. 本合同价款采用[计价方式,如固定总价、固定单价等],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大写金额]元(小写:¥[小写金额]元)。
2. 上述合同价款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等一切费用。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 本合同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
3. 投标书及其附件
4. 本合同专用条款
5. 本合同通用条款
6.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 图纸
8. 工程量清单
9.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 词语定义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2.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八、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乙方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
(9)甲方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 乙方工作
(1)根据甲方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甲方确认后使用。
(2)向甲方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3)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
(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甲方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生费用由甲方承担。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甲方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7)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9)乙方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九、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 进度计划
(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具体天数]日内,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应在收到后[具体天数]日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乙方必须按甲方代表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甲方代表确认后执行。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乙方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2. 开工及延期开工
(1)乙方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具体天数]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具体天数]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乙方。甲方代表在接到申请后[具体天数]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2)因甲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推迟开工日期,并相应顺延工期。
3. 暂停施工
甲方代表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具体小时数]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乙方应当按甲方代表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乙方实施甲方代表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应当在[具体小时数]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具体小时数]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甲方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 工期延误
(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 甲方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 甲方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 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 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具体小时数]小时。
– 不可抗力。
– 专用条款中约定或甲方代表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乙方在上述情况发生后[具体天数]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具体天数]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5. 工程竣工
(1)乙方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施工中甲方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乙方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甲方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十、质量与检验
1. 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2. 检查和返工
(1)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2)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不予顺延。
(3)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3.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具体小时数]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2)甲方代表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具体小时数]小时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具体小时数]小时。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应承认验收记录。
(3)经甲方代表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具体小时数]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甲方代表已经认可验收记录,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4. 重新检验
无论甲方代表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十一、安全施工
1.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 甲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十二、合同价款与支付
1. 合同价款及调整
(1)本合同价款为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合同。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
(2)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 固定总价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 固定单价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综合单价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综合单价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 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 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 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具体小时数]小时。
– 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2. 工程预付款
(1)双方约定工程预付款的额度为合同总价的[百分比],于合同签订后[具体天数]日内支付。
(2)甲方不按约定预付,乙方在约定预付时间[具体天数]天后向甲方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具体天数]天后停止施工,甲方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利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并承担违约责任。
3. 工程量的确认
(1)乙方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甲方代表接到报告后[具体天数]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具体小时数]小时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乙方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甲方代表收到乙方报告后[具体天数]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具体天数]天起,乙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致使乙方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3)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
4.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具体天数]天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甲方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本合同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3)甲方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乙方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乙方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具体天数]天起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4)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停止施工,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十三、材料设备供应
1.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1)甲方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乙方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甲方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具体小时数]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乙方派人与甲方共同清点。
(2)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乙方派人参加清点后由乙方妥善保管,甲方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因乙方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
(3)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甲方承担责任如下:
– 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由甲方承担所有价差。
– 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乙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甲方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
– 甲方供应的材料规格、型号与一览表不符,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代为调剂串换,由甲方承担相应费用。
– 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甲方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 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甲方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甲方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 到货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由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到货时间迟于一览表约定的供应时间,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乙方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的,相应顺延工期。
(4)乙方检验通过之后仍发现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甲方仍应承担重新采购及拆除重建的追加合同价款,并相应顺延由此延误的工期。
2.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1)乙方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设备,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材料设备到货前[具体小时数]小时通知甲方代表验收。
(2)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标准要求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甲方发现乙方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乙方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